
時間:2021-02-24 作者:港勤商務 瀏覽:
雙重征稅是指兩個主權國度對同一跨國納稅人的同一課稅對象征收兩次稅收。國際雙重征稅是國際反復征稅最重要和常見的情勢,故通常將國際雙重征稅稱為國際反復征稅。那么企業要如何避免雙重征稅呢?解決辦法有哪些?
避免雙重征稅的解決辦法有免稅制、抵免制、稅收饒讓抵免等。避免雙重征稅協定對于增進國際貿易和投資非常主要,可以進步信息的透明度和確切稅務任務,此外,這對于打消跨境交易所可能發生的雙重征稅問題很主要,從而能降低企業成本。在新加坡設立公司,能夠享有避免雙重征稅的利益。
以新加坡公司作為中介控股公司,新加坡與不同的國度簽署了稅收協議,特殊是東南亞國度。新加坡公司能較容易被視為稅務居民,如果一家公司的管理是在新加坡執行,則可以被視為新加坡稅務居民,要做到這點,可以透過在新加坡舉辦董事會會議來達成。
1.無需繳交資本利得稅
資本收益在美國和印度等國會被征稅。但是在新加坡,資本收益不征稅。因此,讓一家新加坡公司來持有團體的子公司,可確保避免因銷售子公司而必需繳付資本利得稅。
2.股利稅
子公司以分紅方法將利潤分配回母公司是很常見的。某些國度可能會對納稅人所收到的股息征稅。在新加坡,如果外國股息符合以下條件,則可以免稅:
(1)當在新加坡收到該筆外國收入時,該海外國度的公司稅率(題目稅率)最高至少是15%;
(2)該筆外國收入在該海外國度已被納稅(稱為“需納稅”條件)。外國收入的稅率可能有所不同;
(3)當局認同該項免稅對居住在新加坡者有利。
就“需納稅”條件而言,在新加坡收到的外國股息的已付或應付稅款包含:
(1)股利稅,即該海外國度對股息征稅;
(2)直接稅,即即支付股利的公司已付或應付的股利所得稅。
因此,新加坡中介公司可以保存股息,而無需把稅交回在海外國度的控股公司。
3.整合以及團體減免
愿望拓展生意或進軍新范疇的公司,業務運動將越來越多元。不同的業務可以開設不同的實體公司,然后被歸入中介控股公司,它們的財政事跡可以在中介控股公司里整合。
屬于新加坡團體一部分的新加坡公司,可以享受團體減免籌劃。團體減免能讓一家新加坡公司從同一團體內的另一家新加坡公司的應稅收入中,扣除未使用的資本津貼/貿易喪失/捐贈。
4.減輕風險
在東南亞設立分行是有必要的。與其在自己的國度為分行設立總公司,新加坡也可以成為其總辦公室。分行是總公司的延長,在新加坡的中介公司能更貼近管理風險,并且不會影響位于自己國度的控股公司。
5.募集資金
某些區域也許須要籌募資金,不必定是整個團體都須要。在新加坡成立公司,以吸引某一部分的投資者。企業可以選擇在新加坡進行首次公開募股(IPO)。
公司的構造應當由商業因素決議,而不僅僅是為了稅收好處。如果團體構造有良好籌劃,成立一家中介新加坡公司,則可以通過減免稅率或豁免稅務來節儉不必要的預扣稅,資本利得稅或進一步的股息稅也可以被避免。
1.公司董事:新加坡公司的董事必需是高于18歲的自然人;公司的董事會可以由一名或多名董事組成,但必需至少包含一名本地董事(新加坡永久居民、新加坡國民、新加坡創業準證持有者)。董事重要負責管理公司。
2.公司股東:新加坡公司的股東組成無任何限制,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公司;公司法對外國人、外國公司在新加坡公司的持股比例沒有限制;公司自然人股東可以同時兼任公司董事一職。
3.商業秘書:新加坡公司須至少委任一位新加坡常駐居民(新加坡永久居民、新加坡國民、新加坡工作準證持有者)擔任公司的商業秘書一職;如公司只有一名董事,該董事不可同時兼任商業秘書。
1.新加坡國民(SC)或新加坡永久居民(PR):可直接注冊公司,如果只有一個人,也可同時擔任公司董事和股東,但必需委任一位秘書。
2.新加坡國民或永久居民+外國人:新加坡國民或永久居民必須擔任董事,同時可以做股東,外國人也可做股東/董事。
3.單獨外國人需申請創業準證(Entre

4.新加坡工作準證對開公司的限制:
EP、DP可以做公司股東,但不可參與公司運作。(除非EP是在此公司申請的)
SP/WP不可以做董事,但是可以做少數股東。
新加坡的投資環境穩固,并且樹立了具國際競爭力的稅務環境,是亞洲三大金融中心之一,低稅率政策吸引了眾多投資者前來投資。依據世界銀行發表的《2015年營商環境報告》,新加坡被評為全球最易經商的地點。因此,在新加坡注冊公司對企業的發展是非常有贊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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