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香港公司一般經營只涉及利得稅,無增值稅、營業稅等其它稅項,利得稅的稅率僅為16.5% (以凈利潤為計算基數);
2.起源于香港之外的收入,即使款項匯入香港也無需繳稅;
3.香港公司的經營成本在合理規模內可全額扣除,不受比例限制;
4.應用有限公司在香港購買物業,出租、銷售物業可免繳交物業稅;
5.應用香港公司投資中國在紅利返還時,只需征收5%的預提稅。

香港無經營規模限制優勢
跟國內公司經營規模相比香港公司在經營規模上的限制是少的:財務、醫藥、船務運輸、協會、研討所 以及其它的高科技產業,都可以成為我們的業務;
很多客戶在香港注冊離岸以后對經營規模比擬糾結,被內地公司所影響,內地企業所注冊的公司一般有經營規模顯示在營業執照上,而香港的企業是沒有的,香港公司的經營規模是不會體現在注冊證書上,只會體現在香港公司稅務登記證上面。
而香港公司的經營規模寫法也相當自由,比如您的公司是做外貿企業的,直接寫“貿易”或者“裝備出售”即可。比如您做傳媒廣告類的公司,也是一樣的,寫傳媒,廣告即可,無需詳細的寫出是做某個產品某個行業。
注冊香港公司劣勢
注冊香港公司雖然有很多優勢,但是也有劣勢,在香港注冊成立的公司原則上是不能在大陸實地經營,須要在經營地工商局以香港公司名義開設辦事處,辦理勝利后就可以在國內經營。香港公司不能開發票,增值稅票等,這會對國內業務造成必定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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