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間:2021-03-02 作者:港勤商務 瀏覽:
歐委會官網12月13日報道。

歐委會查明,在2004年2月至2007年11月期間,涉案四家企業存在結合漲價的行動,并交流涉及產品供給、市場需求和價錢預測數據等敏感信息。這些行動多數產生在亞洲,部分產生在歐洲境內。在調查進程中,涉案企業對違法行動供認不諱,并基于和解程序與歐委會達成和解。歐委會基于和解程序減免了10%的罰金,并開出1.66億歐元的罰單。
歐委會競爭委員瑪格麗特·韋斯塔格指出,大批的歐盟國民正在使用手提電腦、移動電話等裝配鋰電池的電子產品。今日的決議向企業發出明白的信號,即如果歐洲花費者受到卡特爾行動的影響,即便該行動產生在歐盟境外,歐委會也將予以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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