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間:2021-03-02 作者:港勤商務 瀏覽:
香港海關與日本海關的“認可經濟營運商籌劃”互認支配10月31日起正式實施。

今年八月,香港海關與日本海關在香港簽署互認支配。依據該支配,兩地海關相互認可“香港認可經濟營運商籌劃”和“日本認可經濟營運商籌劃”認證公司所采取的供給鏈安全辦法,并為對方的認可經濟營運商(AEO)提供通關方便,如減少查驗或優先接受清關。
為享有互認支配下的優惠待遇,香港的AEO或其代理人,在出口貨物往日本時,需向日本進口商提供其香港AEO編號,以便對方向當地海關作進口申報,從而享有通關方便。
香港進口商亦需在提交電子預報貨物質料予香港海關時,正確提供相干日本AEO出口商的名稱及營運地址,以便香港海關辨認其進口貨物,并給予互認支配下的優惠。
這是香港海關繼與韓國、內地及新加坡海關正式實施互認支配后,第四份全面落實的支配。有關互認支配提供的方便辦法,不但有助增強本地企業的貿易競爭力及開辟海外市場才能,同時亦為本地進出口貿易和物流業帶來更多商機,從而增進香港長遠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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